在当前的高负债及资金链紧张的环境下,一些企业另辟蹊径纷纷实施债转股,然而被视为国有企业“救星”的债转股真正能够“落地”的却寥寥无几。格润德作为
方矩管、
镀锌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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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缝管等产品的优秀制造企业,进行了分析!
日前,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钢集团)与中国工商银行在北京签署了260亿元的市场化债转股合作框架协议。据了解,此次协议主要合作模式是工行下属机构直接投放山钢集团成员单位,同时设立有限合作并表基金作为辅助,将山钢集团现有债务转化为投资股权,降低山钢集团的资产负债率近10%,方案实施期限大于等于5年,利率预计比同期债券成本低0.5-1个百分点。
据业内人士表示,协议里边提到的利率,是指有息债转股,虽然债转股为股权,但不分红,而是每年获得固定利息,也就是“明股实债”。对此,山西某钢铁企业财务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债转股对推动整个钢铁行业来说是一次提升与发展,对化解产能、清理地条钢、环保督查都是一大利好。
不过,该负责人担忧,目前面临的最大难题是高负债率、再融资难、产品低端等一系列问题需要解决。
债转股“救稻草”
此次债转股虽说是“卷土重来”,但与之前相比效果如何还不好说。
早在1999年,我国就曾实施债转股,当时实施的主要目的是指将银行对企业的债权转换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简单来说就是银行将不良贷款转移给金融资产管理公司。
业内人士表示,之前债转股的本意在于缓解银行所面临的不良贷款压力,而此轮债转股主要目的是降低企业杠杆率。
值得关注的是,虽然钢铁企业为了去杠杆而实施债转股是一个好办法。不过,钢铁企业资产负债率高也是具体政策能否有效实施所面临的一大难题。
数据显示,钢铁行业负债率高大约为60%-70%,远高于其他行业。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一季度钢铁行业运行数据显示,截至3月末,钢协会员企业资产负债率仍然高达69.97%。
从以上两组数据不难看出,当前钢铁企业债务“包袱”沉重。对此,不少钢铁企业为了解决债务问题,纷纷实施债转股以期企业财务各项费用得到有效下降。
分析师何杭生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钢铁企业债转股有利于缓解产能过剩行业债务负担重、偿债压力过大的局面。进而有效地解决现阶段下,银行银根紧缩,市场钱荒局面下又不得不落实资金进实业,给钢企贷款的尴尬局面。
据相关数据显示,截至4月17日,我国商业银行债转股签约规模超过5000亿,实施企业主要集中于钢铁、煤炭等产能过剩的行业。
“相比国家供给侧改革政策,其实债转股的本质是去杠杆,而表象则是去产能。”怎么理解这句话呢?何杭生说,首先,简单来说,债转股就是把企业的债务转变为股权,通过形式转变,把原本高负债的企业在银行的金融杠杆无形当中减少了。
何杭生举例说,我们以企业资产抵押贷款1∶10来计算,假设山钢集团原本资产1000亿元,负债60%,通过工行260亿元的债转股,降低了10%的负债,那么其在银行的杠杆就降低了一半,而资产抵押则增加了一倍,那么去杠杆作用显著,最后再通过去产能减少投入,那么,企业好转就是时间问题了。
债转股缘何难落地?
债转股对于当前高负债率的钢企来说无疑是“救命稻草”。日前,有媒体报道称,中钢、武钢、太钢、马钢、安钢、酒钢、鞍钢、南钢、河钢九家国有钢铁企业于去年底至今年初陆续与相关银行签署了债转股协议,再加上刚刚签署协议的山钢集团,10家钢铁集团签署债转股协议总金额2000亿元。而在报道中也提及,中钢是本轮央企市场化债转股的第一例,也是真正落地实施的唯一一例。
2016年9日,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国家开发银行等六家银行与中钢集团正式签署债务重组框架协议,对中钢本息总额600多亿元的债权进行整体重组,分为留债和可转债两部分,300多亿元留债,给予停息、减息等政策,另外300多亿元实施零息债转股,共减免利息负担130亿元左右。
“中钢是最先进行债转股的企业,因此其债转股实施和落地也较其他企业早一些。目前从国家政策来说,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银行等类型实施机构对钢铁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但没有具体债转股的操作办法可以参考。”王国清在接受《中国产经新闻》记者采访时说,银行在持有债权时,利息收入是确定的,但是转成股权后银行的收益就变成了股息分红或股权退出时的投资收益。而债权尚可用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或者第三方提供担保,但转成股权后,这些保障措施不复存在,债权的清偿顺序先于股权,银行债转股后的回收不确定性更大。
王国清还认为,非上市股权的退出更难,流动性更差,银行的压力将增大。因此,除非有政策优惠或强制性指令,银行很难有合理的商业动机来做债转股,即使达成债转股协议,也多数是明股实债,这也是很多钢铁企业的债转股都没有落实下去的原因。
有数据显示,目前钢铁行业债务负担沉重的顽疾仍然没有明显减轻,并且受严控钢铁企业的贷款规模影响,许多钢铁企业面临着续贷困难和抽贷等问题,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仍没有有效缓解。
钢协常务副会长顾建国日前表示,钢铁企业去杠杆要有整体的设计,要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结合在一起,各典型钢铁企业应当根据行业的发展规划、企业的产品定位和区域定位,研究适合于企业实际情况的“一企一策”去杠杆方案,并在此基础上研究各钢铁企业去杠杆的实际工作措施和方法。
中国银监会法规部副主任张劲松透露,下一步,中国银监会将会同钢协在优化贷款结构、去杠杆及金融债权债务处置等方面进行研究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