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去产能方面,要继续推动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要抓住处置“僵尸企业”这个牛鼻子,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创造条件推动企业兼并重组,妥善处置企业债务,做好人员安置工作。
冶金工业规划研究院院长李新创对中国证券网记者表示,钢铁和煤炭行业关系到国民经济发展和社会民生稳定,去产能过程中牵涉到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等问题,加大了执行难度,需要政府、企业等多方配合。
针对去产能中的债务问题,12月16日,中国银监会、发展改革委和工信部联合发布了《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权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提出支持钢铁煤炭企业合理资金需求,加大对兼并重组钢铁煤炭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主动去产能的钢铁煤炭困难企业进行贷款重组,支持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等多类型实施机构对钢铁煤炭企业开展市场化债转股。
在人员安置方面,今年中央财政设立了专项奖补资金,规模为1000亿元,由地方政府统筹用于符合要求的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年中已拨付2016年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276.4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