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铁业供给侧改革须持续攻坚
发布日期:2017-01-17 浏览次数:9492 Tag:焊管厂家|焊管价格|钢铁业供给侧改革须持续攻坚
2016年是钢铁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开局之年,全年4500万吨钢铁去产能目标已提前超额完成,年内钢材价格大幅回升、企业盈利明显改善,固定资产投资有复苏迹象,整个行业进入转型升级的关键阶段。但是,钢铁行业面临的问题严峻,去产能力度和深度较弱,企业债务负担和融资成本高企,行业出口环境恶化、贸易摩擦加剧。2017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三去一降一补”任务要持续攻坚,从而整体提高产业竞争力。
进一步落实去产能工作,实现行业优胜劣汰与产业结构升级
要在保障钢铁行业产能化解总量的同时,提高化解产能的有效性和针对性,真正实现行业优胜劣汰与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具体建议如下。
一是细化过剩产能的认定和上报标准、完善去产能补贴政策和地方政府绩效考核制度,从源头抑制无效产能上报数量。同时要加强监督审查力度,建立处罚机制,加大对上报无效产能行为的处罚力度。二是强化市场机制在去产能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首先要打破地方保护主义、规范金融机构信贷标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优胜劣汰作用,抑制“无效产能”“僵尸企业”的增长数量。其次大胆推进企业破产进程,拆除不符合产业政策、行业标准的相关设备,防止已经化解的产能死灰复燃。三是优化去产能任务分解方式。各省、各地区应充分了解企业实际运行状况,加强任务分解的针对性和灵活性,杜绝“一刀切”式的强硬摊派。同时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严查“地条钢”“中频炉”,确保落后产能压缩到位。四是要结合国家产业发展趋势和本地区经济结构特点,从失业调控、就业创业、社保补贴、权益维护等方面,构建起覆盖职工安置全过程的政策体系。
利用行政手段与市场化机制推动钢铁企业去杠杆和降成本
降低钢铁企业债务负担和融资成本,不仅要从源头上、有差别地控制银行信贷投放量、企业债券发行量,还应大力推进金融体制创新,增加企业融资渠道,降低融资成本。
一是设立第三方认定机构,出台详细可执行的判定标准,对违规新增产能的企业,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落后产能企业,环保、能耗、技术等不达标且整改无望的企业,已停产半停产、连年亏损、资不抵债、失去清偿能力的企业进行认定。二是严格执行 《关于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金融债券债务问题的若干意见》等规定,严控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信贷支持标准和发债审核制度。依据上述判定标准,收紧不合规企业的融资支持,控制钢铁行业债务增量。三是推动金融体制创新,积极探索市场化、法制化的债转股模式,帮助有发展潜力但资产负责率较高的企业去杠杆、降成本。此外应扩充融资渠道,加大股权融资力度,发挥产业基金和股权投资基金在企业融资中的作用,转化钢铁行业债务存量。四是加强企业自身债务杠杆约束,建立企业信用违约监测系统,做好风险防控和应急储备预案,逐步重塑钢铁行业信用体系,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促进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积极应对贸易摩擦,提高钢铁行业国际竞争力
面对贸易保护和摩擦争端,我国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化解贸易危机、扩大出口市场范围、提高出口品质。
一是把风险控制放在首位。建立和完善钢材出口贸易摩擦预警机制,依据监测预警信息,及时提出应对措施。二是要在坚持以磋商交流化解贸易摩擦为主的基础上,鼓励并支持企业充分利用世界贸易组织规则,维护自身正当权益。三是继续落实“一带一路”建设,寻求沿线国家钢铁市场新机遇,重点培育亚洲市场新需求。四是全面实施《中国制造2025》战略计划,推动钢铁行业转型升级,研究从制造到智造,调整国内钢铁产品生产结构,进而改变钢铁产品贸易结构。